志工招募計畫
一、依據:
志願服務法第6條辦理。
二、目的:
近年來,「服務學習」(Service-Learning),逐漸普遍被民眾所
接受與參與,民眾透過服務過程,可以獲得學習成長與自我肯定。
中央公園管理所(以下稱管理所)徵募志願服務人員擔任「中
央公園志工」(以下稱志工),協助中央公園進行園區導覽解說、
諮詢服務及相關公園服務支援工作等,期望透過社會資源的力量
與民眾積極參與,提升中央公園的服務品質。
三、招募對象
(一) 年滿18歲,具服務熱忱、責任心及有志於服務社會大眾者。
(二) 需經管理所面試遴選後,依參與志工之個人屬性暨口語表達等相關能力,分成「導覽解說」、「諮詢服務」,並分別安排相關培訓課程,訓練考核合格後擔任。
(三)中央公園屬戶外場域,倘無法耐受中央公園夏天炎熱、冬天風大者建議不參與擔任本公園志工。
四、服務項目、方式及值勤地點
(一)主要服務項目:
1.園區現地導覽解說(戶外活動性質)
2.遊客中心服務台諮詢服務
3.公園設施解說服務
(二) 機動配合服務項目:(可視個人意願參加)
1.配合機關舉辦活動需求機動支援
2.公園苗圃照護及植栽物候調查工作
3.擔任環境教育種子教師(需通過環境教育認證考核)
(三)值勤地點:臺中市中央公園遊客中心暨園區相關範圍。
(四)值勤時段:採兩班制【上午班:9:00-13:00】或【下午班:13:
00-17:00】,服務時數每次4小時(午餐自理),每周固定班表,每月值勤4次。倘志工值勤時段另有要事須依規請假,並自行另擇時間補班。
(五) 上述值勤服務皆覈實給予志工服務時數。
五、招募方式
一律以電子郵件或郵寄報名表方式報名(不接受電話或現場報名)。
(一) 報名表請至上中央公園網站下載:
https://cpark.taichung.gov.tw/志工專區/志工招募計畫
(二) 填寫完成後,請將報名表寄至starting119@yahoo.com.tw,請註明報名「臺中市政府建設局-中央公園-志工招募」。
(三) 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經貿九路138號(中央公園管理所)
(四) E-Mail:starting119@yahoo.com.tw
(五) 聯絡人:中央公園-余珮琪
(六) 連絡電話: 04-37062600#14
(七) 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不實或未附相片及聯絡方式者,恕不受理申
請。
六、招募期間:全年招募(預計於4月通知面試)。
七、志工之訓練
新進志工值勤前需配合參與教育訓練課程,倘出席課程未達60%以上者視同未完成訓練,無法參與考試課程。並應完成下列規定:
1、 基礎訓練:6小時(為推廣數位學習,建議於臺北e大數位學習網取得時數認證)。
2、 特殊訓練:24小時
3、 參與管理所安排之各項課程,內容包含園區設計理念、園區範圍及基礎設施、植栽生態、實地導覽課程等,課程結束後進行基本測驗(筆試卷)。
八、志工規範 : 詳細請參考中央公園志工管理相關規定
九、新進志工考核
(一)面試通過經機關通知參與新進志工教育訓練。
(二)完成台北e大數位學習網時數認證或提供志工紀錄冊證明。
(三)完成特殊教育訓練課程(出席率未達60%視同未完成訓練)。
(四)完成基本測驗(筆試卷)並經核定通過。
(五)特殊教育訓練結束後,管理所將進行初步適性考核,合格者發給
臨時志工志願服務證(試用期間使用)及志工背心並納入排班值勤。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內執勤時數需達36小時以上(試用期間不列入衛福部志工時數)。
(六)【諮詢志工】試用期結束後進行口試,進行諮詢台現場諮詢考核。
(七)【導覽志工】試用期結束後進行口試,進行園區現場導覽解說考
核。
(八)通過上述規定且經管理所最終評估適性及值勤狀況,合格者成為
正式志工,發給正式志工服務證。
十、應徵者應詳讀「中央公園志工管理相關規定」
十一、其他資訊請詳參「中央公園志工管理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