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志願服務法第6條辦理。
二、目的:近年來,「服務學習」(Service-Learning),逐漸普遍被民眾所接受與參與,民眾透過服務過程,可以獲得學習成長與自我肯定。中央公園管理所(以下稱管理所)徵募志願服務人員擔任「中央公園志工」(以下稱志工),協助中央公園進行園區導覽解說、諮詢服務及相關公園服務支援工作等,期望透過社會資源的力量與民眾積極參與,提升中央公園的服務品質。
三、招募對象:
(一) 年滿18歲,具服務熱忱、有責任心及有志於服務社會大眾者。
(二) 需經管理所面試遴選後,依參與志工之個人屬性暨口語表達等相關能力,分成「導覽解說」、「諮詢展場服務」及「苗圃照護」,並分別安排相關培訓課程,訓練考核合格後擔任。
(三) 中央公園屬戶外場域,倘無法耐受中央公園夏天炎熱、冬天風大者建議不參與擔任本公園導覽解說志工。
(四) 諮詢展場服務組招募若對水湳機場及飛機航空相關知識有興趣者尤佳。
四、服務項目、方式及值勤地點:
(一) 主要服務項目:
1.「導覽解說」:園區現地導覽解說(戶外活動性質)及公園設施
2.「諮詢服務」:遊客中心服務台諮詢及展場服務。
3.「苗圃照護」:照護中央公園苗圃及植栽物候調查整理。
(二) 機動配合服務項目:(可視個人意願參加)
1.配合機關舉辦活動需求機動支援。
2.植栽物候調查工作。
3.擔任環境教育種子教師(需通過環境教育認證考核)。
(三) 值勤地點:臺中市中央公園遊客中心暨園區相關範圍。
(四) 值勤時段:採兩班制【上午班:9:00-13:00】或【下午班:13:
(五) 上述值勤服務皆覈實給予志工服務時數。
五、招募方式:
(一) 一律以電子郵件或郵寄報名表方式報名(不接受電話或現場報名)。
(二) 報名表請至上中央公園網站下載:
https://cpark.taichung.gov.tw/志工專區/志工招募計畫
(三) 填寫完成後,請將報名表寄至starting119@yahoo.com.tw,請註明報名「臺中市政府建設局-中央公園-志工招募」。
(四) 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經貿九路138號(中央公園管理所)。
(五) E-Mail:starting119@yahoo.com.tw。
(六) 聯絡人:中央公園-余珮琪。
(七) 連絡電話:04-3706-2600#14。
(八) 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不實或未附相片及聯絡方式者,恕不受理申請。
六、招募期間:全年招募(預計於4月及12月通知面試)。
七、志工之訓練:
新進志工值勤前需配合參與教育訓練課程,倘出席課程未達60%以上者視同未完成訓練,
無法參與考試課程。並應完成下列規定:
(一) 基礎訓練:6小時(為推廣數位學習,建議於臺北e大數位學習網取得時數認證)。
(二) 特殊訓練:24小時。
(三) 參與管理所安排之各項課程,內容包含園區設計理念、園區範圍及基礎設施、植栽生態、實地導覽課程等,課程結束後進行基本測驗(筆試卷)。
八、志工規範:詳細請參考中央公園志工管理相關規定。
九、新進志工考核:
(一) 面試通過經機關通知參與新進志工教育訓練。
(二) 完成台北e大數位學習網時數認證或提供志工紀錄冊證明。
(三) 完成特殊教育訓練課程(出席率未達60%視同未完成訓練)。
(四) 完成基本測驗(筆試卷)並經核定通過。
(五) 特殊教育訓練結束後,管理所將進行初步適性考核,合格者發給
(六) 【諮詢志工】試用期結束後進行口試,進行諮詢台及展場現場諮詢考核。
(七) 【導覽志工】試用期結束後進行口試,進行園區現場導覽解說考核。
(八) 【苗圃志工】試用期結束後進行口試,進行現場操作測試考核。
(九) 通過上述規定且經管理所最終評估適性及值勤狀況,合格者成為
十、應徵者應詳讀「中央公園志工管理相關規定」。
十一、其他資訊請詳參「中央公園志工管理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