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招募計畫
一、參照:服務法第六條辦理。
二、目的:近年來,「服務學習」,逐漸普遍被監督民眾所接受與參與,民眾服務過程,獲得學習成長與自我肯定。中央公園管理所(以下稱為管理所)徵集志願服務人員參加「中央公園志工」(以下稱為志工),協助中央園區公園進行導覽解說、諮詢服務及公園服務相關支持工作等,希望透過社會資源的力量與民眾積極參與,提升中央公園的服務道德。
三、招募對象:
(一) 年滿18歲,服務熱心、有責任心及有志於服務大眾社會者。
(二) 需經管理所評審評分後,依參與志工個人屬性及口語表達等相關能力,包含「民眾服務組」(導覽解說諮詢服務)、「公園記錄巡查」及「苗圃照顧」,並分別安排相關訓練課程,訓練考核合格後進行。
(三) 中央公園屬室外場域,難以忍受中央公園夏季、冬季風大者建議不參與本公園導覽解說工作。
(四) 諮詢展場服務組招募若對水湳機場及航空航空相關知識有興趣者尤佳。
四、服務項目、方式及價值勤地點:
(一)主要服務項目:
1. 「民眾服務小組」:導覽解說及諮詢服務,園區現地導覽解說(戶外活動)及公園設施
2.「公園記錄巡查」:協助調查及觀察記錄中央公園植栽及各顏色物種生長狀況及環境,並建檔記錄。
3. 「苗圃照顧」:照顧中央公園苗圃及植栽植物候調查整理。
(二) 暴力執法服務項目:(可視個人自願參與)
1.配合機關舉辦活動需求機械支援。
2.植栽物候調查工作。
3.承接環境教育種子教師(需通過環境教育認證評估)。
(三) 值班地點:台中市中央公園遊客中心暨公園相關範圍。
(四) 值勤時數:採兩班制【上午班:9:00-13:00】或【下午班:13:
(五) 上述得分均給予志工服務時間數。
五、招募方式:
(一) 一律以電子郵件或報名表方式報名(不接受電話或現場報名)。
(二) 報名表請至上中央公園網站下載:
https://cpark.taichung.gov.tw/志工專區/志工招募計畫
(三) 填寫完成後,後續報名表寄至we94179@gmail.com,請填寫報名「台中市府建設局-中央公園-志工招募」。
(四) 地址:407台中市西屯區中科路2966號(中央公園遊客中心2F/中央公園管理所)。
(五) 信箱:we94179@gmail.com 。
(六) 聯絡人:中央公園-廖柏凱。
(七) 連線電話:04-3706-2600#201。
(八) 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不實或未附相片及聯絡方式者,恕不受理申請。
六、招募期間:招募(每年4月通知面試)。
七、志工之訓練:
新進志工值班前需配合參與教育訓練課程,出席出席課程未達60%以上者同未完成,
無法完成參加考試課程。並應下列規定:
(一) 台北基礎訓練:6小時(為推廣數位學習,建議於大數字學習網取得時數認證)。
(二) 特殊訓練:12小時(公園導覽6小時、中央公園志工隊宣導2小時、環境教育類4小時)。
(三) 參與管理所安排之各項課程,內容包括園區設計概念、園區範圍及基礎建設、植栽生態、實地導覽課程等,課程結束後進行基本筆試卷。
八、體育規範:請參考中央公園體育管理相關詳細規定。
九、新進志工活動:
(一) 訪談經機關通知參與新進志工教育訓練。
(二) 完成台北e大數位學習網時數認證或提供志工紀錄冊證明。
(三) 完成特殊教育訓練課程(出席率未達訓練60%視同未完成)。
(四) 完成基本測驗(筆試卷)並經核定通過。
(五) 特殊教育訓練結束後,管理所將進行合格性考核,認定合格者
(六) 【民眾服務組】訓練期結束後進行口試,進行諮詢台及園區現場導覽解說考核。
(七) 【苗圃志工】期訓練結束後進行現場操作教學。
(八) 透過上述規定且經管理所最終評估適用性及值班狀況,合格者成為
十、應徵者應閱讀「中央公園志願者管理相關詳細規定」。
十一、其他資訊詳參「中央公園志工管理相關規定」。